陈洪辉:开设道观需由道教协会提出申请
陈洪辉在回答网友“珠海武昌鱼”提问时说:
“武昌鱼”您好。根据《国务院宗教事物条例》的规定,设立道教活动场所须由道教协会提出申请,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。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、设立宗旨不违背宗教事物条例第三条、第四条的规定。
2、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。
3、有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和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。
4、有必要的资金。
5、布局合理,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。
如果您认为条件符合,可以向道教协会提出建议。珠海目前没有道教协会,可以向广东省道教协会提出设立的建议,由广东省道教协会提出设立的申请。
“武昌鱼”您好。根据《国务院宗教事物条例》的规定,设立道教活动场所须由道教协会提出申请,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。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、设立宗旨不违背宗教事物条例第三条、第四条的规定。
2、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。
3、有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和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。
4、有必要的资金。
5、布局合理,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。
如果您认为条件符合,可以向道教协会提出建议。珠海目前没有道教协会,可以向广东省道教协会提出设立的建议,由广东省道教协会提出设立的申请。